涉商場連環非禮11名女生 17歲理貨員判教導所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0/04/17 13:4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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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被判入教導所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17歲男超市理貨員涉於6天內在商場內非禮11名女學生臀部,理貨員早前承認16項非禮罪,押後至今(17日)於區域法院判刑。法官判刑時指,心理報告指被告雖然患有躁鬱症,但與犯案沒有必然關係,並斥責被告為了一己私慾犯案,行為狂妄,令女學生受驚,考慮到被告及時認罪,判處入教導所亦具阻嚇及教化作用,遂判被告入教導所,並勸勉被告「聽吓心理專家講」。
 
段姓被告現年18歲,早前承認16項非禮罪。法官李慶年判刑時指,心理及教導所報告指,被告適合入教導所,他雖然患有躁鬱症,但與犯案沒有必然關係。法官表示沒有索取受害人的心理創傷報告,為免再次騷擾受害人,但不排除事件對受害人造成創傷。
 
法官又指,被告犯案時17歲,於6天內侵犯11名女生,犯案16次,其中1名受害人更於2天內被摸5次,被告為了一己私慾犯案,行為狂妄,令女學生受驚,造成困擾。法官指被告被捕後表現合作,及時認罪,值得考慮判進教導所。
 
法官強調,判處入教導所最高須接受禁閉式刑罰3年,之後亦要接受跟進3年,具阻嚇及教化作用,對社會帶來好處多於壞處,遂判處被告進入教導所,並勸勉被告「聽吓心理專家講,你有能力改善自己心態」,被告聽罷表示接受。
 
案情指,案發時被告在馬鞍山某商場的超級市場任職理貨員,2019年2月22日至27日期間,被告在超市、便利店和快餐店內,先後16次非禮11名身穿校服的中學女學生,年齡介乎15至17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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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欣樂